《滕文公下》共十章。
第一章讲规矩规范的重要,若不规行矩步,“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
第二章讨论什么是“大丈夫”,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是,因为他们“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拳头硬,势力强。孟子则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先秦儒家认为君子应该出仕以行其道。
在第三章,孟子阐述之,说:“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但必须“由其道”,即讲求规矩规范。
第四章,针对彭更所提出“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的质疑,孟子进一步阐述了5.4章关于社会分工的观点——通过交换,既然木匠车工都能够从农夫那儿得到吃的,那践行仁义之士为什么不可以通过他的脑力劳动从农夫那儿换来吃的呢?
第五章讲述古贤君商汤之所以“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乃是因为暴君葛伯杀了个送饭的小孩,商汤正是“为匹夫匹妇复仇”,所以才“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也就是说,吊民伐罪的战争,是正义的。
第六章以语言学习作比方,阐明杯水车薪的好影响,不足以使人成为“善士”。类似的表述《孟子》书中出现了数次,下文我们还将提到。
第七章讲述拜见外国君主的规范。
第八章阐明闻过即改的道理,都简明扼要。
第九章针对“夫子好辩”的质疑,先是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然后罗列尧、舜、武王、周公的事功,尤其是“孔子惧,作《春秋》”的衷曲,最后表明:“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则俨然以当代孔子自命了。
第十章对陈仲子不与统治者合作的态度持不以为然的态度;如前所述,先秦儒家要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需要通过出仕来达成目的,而陈仲子则采取不合作而洁身自好的态度。尽管如此,孟子对他,也只是说若要实现他的操守,除非做蚯蚓才行;较之赵威后“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何为至今不杀乎”(《战国策·齐策》)的狰狞可怖,实在算是与人为善的了。这十章似乎都各有主旨,不太好归纳。
陈代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孟子曰:“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
陈代说:“不去谒见诸侯,似乎太小气了吧;如今见一次诸侯,大则可以实行仁政于天下,小则可以称霸中国。而且《志》上说:‘弯曲一尺,可以伸直一寻。’好像应该试一试。”孟子说:“从前齐景公田猎,用旌去召唤掌管山泽田猎的小吏,小吏不去,景公便准备杀他。志士坚守气节,不怕弃尸山沟;勇士见义勇为,不怕抛弃头颅。孔子到底看重这小吏哪一点呢?就是看重他不是自己所应接受的召唤之礼,硬是不去。如果不等待诸侯的召唤便去,那我又是什么人呢?而且所谓弯曲一尺,可以伸直一寻,完全是从利的方面来考虑的。如果唯利是图,那么即使弯曲一寻去伸直一尺,也有小利可图,不也可以干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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