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已过了四年的光景,白朔与朝露已孕有一儿一女,可真是叫人羡慕!月卿成婚多年仍无所出,外面的人对她也有不少非议,可是月卿并不将其放在心上,她深知夫君与自己心意相通,可谓是伉俪情深,不管外人如何说,只要朝暮爱她,她就不惧怕外面那些流言蜚语。
“朝暮,我在这等了你半个时辰,可算把你等回来了。”
朝暮一回到府上,他们就你侬我侬的,羡煞了旁人。
“那下次我再早些回来,省的我家娘子望眼欲穿。”
朝暮闻到一股清香飘来,想来是自己娘子身上的香料,只是这香味不像自己给她买的名贵胭脂,遂好奇提问了几句。
“月卿身上用的什么香料,怎么闻着和为夫送你的香料不一样?”
“是从存香的胭脂铺买的,她也是不易,我想着能在她那儿买些胭脂,多帮帮人家也是好的。”
“我家娘子真是心地善良,如此贤妻,我可得抓牢了。”
朝暮握住她的手又紧了几分,每次,月卿都会被他的甜言蜜语哄的不知所向,他们之间虽有不可言谈的秘密,但这些年的感情却是比真金白银还要真。
“女儿,都是娘不好,拖累了你,害你找不到好人家,年头赵家本来想来提亲的,可人家一听娘病入膏肓,时时要用药吊着,便再也不来了。”
张氏说着又抹了几把眼泪。
“娘,这不怪你,是他们不好,你是我娘,不管你怎么样女儿都要陪在你身边的。”
“傻孩子。”
张氏心疼的摸了摸存香的额头。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都是寻常人家,谁家有那个钱天天买药啊!”
出身贫困,连药都买不起,若不是辞忆接济着,只怕张氏也活不到今日这般久。
“要是我再厉害些就好了,真想和那些商贾一样,每月都有几十两银钱入账,这样娘你就不会过的这么苦了,欠辞忆大哥的钱我们也能早点还上。”
像存香这样的,完全可以去给高门大户的人家当丫鬟,少说每月也有五十文钱,可惜她母亲的身体实在差劲,身边不能缺人照顾,存香只好去胭脂铺替人买胭脂,每月靠着那二十文钱度日,可光是给母亲买药都花掉了十文钱,这样的苦日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才到头。
“少爷,我们都出来两个时辰了,若还不回去,恐怕夫人会担心。”
“有何可担心的,你我两个大男人还能遭人抢劫了不成!”
当初的混世小霸王已经长大成人了,身上虽还有几分跋扈的气势,但是相比小时候,还是好了许多,经过了他爹的训诫之后,白鸿亦懂得了尊重他人和礼貌待人。
“那有家胭脂铺,给我娘买些好看的胭脂水粉,这样等我回去了,娘就不会生我的气了。”
他前脚刚进去,就遇见了四年前揍自己的那名女子,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呢!当时自己摔了个四脚朝天,脸上还挨了两巴掌,因为存香将动静闹得太大,传到了他父亲那边,自那之后,白鸿亦每日都要到佛堂抄十遍经文,经过他父亲四年的亲手管教,他才成了如今这般不令人讨厌的模样。
“公子可是要为家中的娘子买胭脂,我们这儿有很多样式的胭脂,公子可随便看看。”
存香早就不记得他了,只是将他当成寻常的客人,以礼相待。
白鸿亦在店里转了好几圈,仔细观察后发现对方已经不记得自己了,于是有了一个念头。
“公子可有喜欢的?”
看着她笑盈盈的模样,白鸿亦还真是不习惯,当初她揍自己的时候,那可是张牙舞爪的,可吓人了,如今这么顺从,可不得好好戏弄她一番。
“你这儿的胭脂看着也不怎么样嘛。”
白鸿亦不屑的提了一句。
“不知你家娘子喜欢什么样式的,我可以亲自为公子挑选一番。”
“什么娘子,我是要买给我娘的,连人都弄不清楚,就胡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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