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酒酣耳热,各自散去。
第二日清晨,霜重露寒,何永志对陆芸道:“远行前,我想去看看阿毅。多年未见,不知他如今如何。”
陆芸正给振华系紧棉袄领子,闻言手指微微一顿。她想起天京城破那夜,罗大纲浑身浴血却仍为他们断后的身影。“该去的。”她将暖炉塞进孩子怀里,声音轻得像檐角坠下的冰凌,“罗大叔跟我们这般要好,对他独子,我们本应该扶持帮助,可自从离开了太平天国后,这些年,我们就没去看望过他。”
振华忽然仰起小脸:“娘亲,罗叔叔是不是爹爹说的,那个使剑很厉害的将军的儿子?”孩子记得每个睡前故事里,总有英勇无畏的罗大纲的身影,“爹爹说过,罗叔叔的爹爹,跟爷爷一起烧过大烟,是英雄!”
何永志蹲下身,抚摸着何振华的头顶,柔声说道:“振华也要像他们一样……”
“不要!”孩子突然摇头,发辫扫过父亲手腕,“振华要像爹爹这样活着当英雄!”他小手紧紧攥住何永志的衣襟,“活着的英雄才能......才能教更多人打拳!才能造大火轮船!”
陆芸手中的暖炉“咔”地轻响,炭火爆出几点火星。她蹲下身平视儿子:“若有一日,活着便要违背心中的道呢?”
振华乌黑的瞳仁映着父母的身影,脱口而出:“舍生取义!”四个字说得字正腔圆,显然是常听大人念叨的。说罢又困惑地歪头:“可是爹爹说...说活着才能...才能...”急得直拽何永志的袖口。
陆芸道: “振华,你记住,以后你会面临无数次选择,每次选择都必须舍去一项相对不那么重要的东西,生命在大多数时候都是重要的,但并不绝对,有时候会有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这个时候,生命就有可能会被舍去了。”
何永志补充道: “舍生取义便是这个意思,当生命和道义只能选一个的时候,士当舍生取义。你还小,还不明白其中深意,等你长大了,自然就懂了。”
何振华似懂非懂地眨着大眼睛,小手紧紧攥着父亲衣襟上的盘扣。何永志俯身将儿子抱起,另一只手稳稳挽住陆芸,三人一马走在广州街头。
韩记棺材铺前,樟木香气混着新刨的木屑味扑面而来。何永志将缰绳郑重交到韩长生手中:“韩师兄,此去北上寻访故人,这匹马跟了我四年有余。”他抚过马颈油亮的鬃毛,“振华年幼经不得颠簸,不如留给师兄。运木材、送寿材都好,它通人性——”说着轻拍马耳,那马竟自行走到板车旁站定。
韩长生粗糙的手掌摩挲着马鞍上磨损的痕迹——那是天京城外的旧伤。他忽然解下腰间酒囊:“饮过这口酒,它便是我兄弟。”老马竟真低头啜饮,惹得振华咯咯直笑。
码头上,蒸汽船的汽笛声在江面回荡。陆芸拢了拢鬓角被江风吹乱的发丝,轻声问道:“永志哥,我们去哪里?”
何永志望着往来如梭的船只,目光深沉:“阿毅随军征战,行踪不定。先去天京打探消息吧。”
小振华拽着父亲的衣角,仰起小脸:“爹爹,振华想坐大火轮船!”稚嫩的声音里满是期待。
“好,我们就坐那艘蒸汽船。”何永志指向不远处喷吐着黑烟的英吉利人的商船,“从上海下船。”
陆芸闻言眉头微蹙:“可上海是清妖和英夷共管之地,你...”她的目光落在丈夫脑后——束发的他,并没有清朝人金钱鼠尾的辫子。
何永志嘴角微扬,眼中闪过一丝狡黠:“我有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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