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第六次进房间,在被子里卷得像蚕蛹一般的人才探出头,问她几点了。
“十二点了,你不饿?早上都没吃。”
“起来了。”那人打着哈欠慢慢起床,漱牙洗脸,问了方平吃过饭了,就去外面吃饭。
“昨天卖了多少酒?”回来后,她问方平。
“一瓶都没卖。”
马小兰诧异,“一瓶都没卖?”
“是,没有,推销了,他们都不理。”
昨天晚上那些顾客都非常正经,到现在方平心里有点怪怪,但又有点庆幸。
早听说ktv很乱,马小兰带她去见经理时,她都有几分犹豫,但和青县这么一块穷乡僻壤,能做什么为生?
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来钱,她也就犹豫了,留下来看情况,万一不行就走,给自己一个缓冲和了解社会的时间。
马小兰扫视她的衣着。
一身老旧灰暗的棉衣,有点泛白的黑裤子,白色球鞋的鞋面有点发黄,大脚趾处还有一个洞。
马小兰微摇头,拿起摩丝,打出一团白泡,涂在自己头发上,把头发从底部向上推,让卷发变得更有型,接着给自己化了个较浓的妆,然后转头,对她说,给她化妆。
方平微怔,沉默了,现在这个职业,合适化妆吗?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但是,从没接触过化妆的她却不知觉有了几分期冀。
听说化妆能让人变漂亮,像自己这样草一样的人物,能变漂亮吗?会变成什么样?能变到哪种程度?
她没有动。
马小兰动手,抹粉,打底,画眉,勾唇,很认真地给她化妆。
粉底粘粘的,搽在脸上有种说不出的怪怪感,似乎在为皮肤粘上一层不属于她的套子和屏障,把她一点点失去本色,变成一个演出来的人。
她憋着一口气,心口闷了起来,那种感觉,就像自己第一次挑水的时候。
沉重的担子压在肩膀上,闷痛感从肩膀传至心口,又反射回肩膀,再如辣兔子毛毛虫边扎皮肤边向上攀岩,攀爬到脖子,攀爬到小脑,攀爬到大脑,直至整个头皮,让她变得不像是自己,抨弃自己失去自我。
不,我不能改变自己,我要坚持我自己,不能让社会把自己变得五颜六色。
“别动,动就画不好,”马小兰白了她一眼,一边化,一边告诉她,做ktv这行,不化妆是很难做好工作的,顾客嫌弃的话,是不会要她上钟的,会抗拒。
方平沉住了气,勉强压下心底的抗拒,让自己神魂出窍,不理会周遭的事物。
磨磨蹭蹭一个多小时过去,方平有点昏昏欲睡了,心中是漫天的无语,这样就浪费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只是为了好看一点,有意义吗?
马小兰收手了,先是左右端详,然后往后退,如同照相机向后移捕捉最合适的焦距般一点一点审视,却突然怔住。
“怎么了?”看到她惊讶的神情,方平顿生疑团,这是怎么了,把她化成大花脸和小丑了?小县城的化妆技术,她的化妆技术,应该不像样,看来得去洗脸了,冷哦。
马小兰一副欲语还休欲言又止的样子,眼中是惊涛骇浪汹涌澎湃的惊异,好一会儿,她无声地叹了口气,把镜子推了过来,“自己看。”
方平狐疑地接过镜子,一看,只觉眼前似乎有什么东西一亮一闪,晃得眼睛都有点花,她连忙挑开了脸。
然后,她定了定神,再次看向镜子,这一回,她确定了,刚才自己并不是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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