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顿半跪在积水里,高定西裤的裤脚泡得透湿,昂贵的皮鞋底沾满泥浆。他把阿哲往旁边一拽,自己却没站稳,重重坐进水里,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衬衫领口。“你傻啊?”温顿扯掉被水浸得变形的袖扣,声音里带着没压住的火气,“吉他比命还重要?”阿哲看着他狼狈的样子,突然想起那天在酒吧,对方哭红的眼睛像被雨水泡过的樱桃。
“你才傻。”阿哲伸手去拉他,指尖触到对方冰凉的手时,温顿突然反手握紧。积水漫过脚踝,混着窗外的雷声,把空气里的沉默泡得发涨。
“阿哲,”温顿的声音比雨水还凉,却带着股执拗的热,“我知道你在躲我。”他低头盯着两人交握的手,水花在指缝间跳。“那天在天台我没开玩笑,是真的!”说这句话时,他好看的桃花眼里泛着真诚的光芒。
阿哲猛地抽回手,后退时撞翻了旁边的谱架,哗啦啦的纸张声里,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温顿,我们是队友。”
“我不想只做队友。”温顿站起来,积水从他裤脚往下淌,在地上积成小小的水洼,“你以为我愿意喝你那速溶咖啡?愿意啃那噎人的肉包?愿意……”他突然闭了嘴,喉结滚动着把后半句咽下去——愿意在每个你晚走的夜晚,假装在改谱子,其实只是想多看你一眼。
那天之后,阿哲的躲避几乎写在脸上。
温顿早上带的早餐,他推说胃不舒服;排练时需要和声配合,他总找借口换卢凯顶上;甚至连大家约好去吃宵夜,他也说要去医院看奶奶,提前溜了。
温顿倒像是无所谓,该递水递水,该改谱子改谱子,只是眼神里的执拗越来越深。
有次阿哲在医院走廊给奶奶削苹果,手机突然震了震。是温顿发来的照片:工作室窗台上那盆差点被暴雨淹死的多肉,被移到了新的陶盆里,叶片胖乎乎的,顶着圈新冒的嫩芽。配文只有两个字:“活了。”阿哲盯着照片看了很久,果皮在指尖断成细条,缠得手指发紧。
转折发生在独立音乐节的后台。
他们刚结束彩排,阿哲被一个喝醉的赞助商拦住。那人满身酒气地往他身上凑,嘴里说着“唱得不错,跟我回去录首demo”,手就要往他脸上摸。阿哲往后躲时,手腕突然被攥住,力道大得发疼。
温顿不知从哪冒出来,脸色比冰块儿还冷。他把阿哲往身后一拉,另一只手攥着那赞助商的手腕,指节泛白:“马思比,我爸上周还跟你说,想把城东那块地让给泼池开发。”他声音不高,却带着淬了冰的威慑,“你说,我要是把刚才的事告诉老爷子,这合作还能成吗?”那赞助商的脸瞬间白了,讪讪地收回手,谄媚的说道“温少温少,误会,都是误会我就不在这儿碍您眼了。”,然后灰溜溜地走了。
后台的灯光在温顿肩上投下深影,他转过身时,眼里的戾气还没散,却在看到阿哲发红的手腕时,突然放轻了动作。指尖刚触到那圈红印,阿哲就往后缩了缩。
温顿的手僵在半空,半晌才收回,插进西装口袋里:“以后离这种人远点。”说完就要走,却被阿哲拽住了衣角。
“温顿,”阿哲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什么,“谢谢你。”
对方脚步顿住,没回头,只闷闷地说:“我不是为了让你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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