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逊可以十分明显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完全撑不住,这大概20kg重的负重带对于他来说,这对负重袋现在还过于沉重。虽说很重但是带着跑步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带着这一对负重带跑3km的山路,这就是陆逊要求自己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3km什么概念?就是绕正常的初中学校操场跑道最内圈跑7.5圈。而且这还是直线距离。如果算上山路高低起伏的话,那么这3km的距离其实想要奔跑的路程远比三公里多的多。虽然说跑起来会很累,但是想要最大限度的锻炼自己的耐力,这是最简单的方式。跑3km为一轮一共跑十轮这就是接下来陆逊要完成的任务。
但是陆逊还是高估了自己,对山路的崎岖程度也过于乐观了。他就觉得毕竟前世是个将军在各种深山老林也跑过,但是像这里这样子树根横置到处都是树根和石头,还有低矮的灌木别说跑了,就是在其中行走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这对于陆逊来说还是一种更好的训练机会,毕竟训练的效果是与训练的困难程度成正比的(逍遥诀特性)。在第一轮的时候,陆逊没有跑的多快,而是一点一点的摸索路径中的树根,石头和灌木,然后找到一条较为空旷的路在这条路上虽然路依然崎岖不平,但是这对于总是在荒野中行军的军人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只能说是有些许的不平整罢了。
从一开始的跌跌撞撞到后来的渐渐适应也不过是一两轮的事情。为了快速处理在被宝可梦打的凹凸不平的地面,所有的军人都被做过一些特殊的训练要求,可以以最快的速度适应各种凹凸不平坑坑洼洼的地面。而陆逊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无他只是因为陆逊天生就有着极强的学习能力以及模仿能力,仅仅只需要几遍,它就可以迅速的适应很多的事情。而这种强大的适应力也是人类的一种天赋。如果没有这种天赋的话,人类不可能在世界上各个角落都可以生存下来。只不过陆逊把自己的这个能力开发到了极致罢了。 虽然说是在跑步,但是渐渐的陆逊感应道周围出现些奇怪的东西。
在第十轮跑完的时候,陆逊已经在大口的喘着粗气。同时头上的汗如雨下,身上的轻薄的短袖已经被汗水浸透了。30km.还是野外路径同时负重这个量而且一点运动基础都没有,就算是运动员都不敢这么练。(别打我只是一个无端联想)就在这时,陆逊飞快的向左一个翻滚,躲开了一只翠绿色的镰刀。翻滚以后立刻就是捡起石头,向着镰刀挥来的方向扔去同时没有附上波导。对面的那一只宝可梦,并没有伤害陆逊的想法只是一个浅浅的试探,所以陆逊才没有对他下死手,不然的话,光是他这个行为,是很有可能被陆逊杀死的。但是被以特殊巧劲扔出的石子,威力却不容小视如同子弹一般快速的划过那是宝可梦的身体,在他身后的那颗需要三个成年男子环抱才可以还起来的大树打出了个巨大的坑,而且完美的欠在里面,抠都抠不出来的那种。
陆逊平静的转过了头,因为他已经知道那是什么宝可梦,“飞天螳螂。”不要问他为什么能对飞天螳螂的气息这么熟悉。因为之前在征战的时候,有一个部落那边全都是珍稀宝可梦,飞天螳螂跟不要钱一样,各种按批发来算一个连队上千人,人手一只飞天螳螂。与那个部族的对战中,他不知道被多少只飞天螳螂偷袭过。也不知道亲手撕裂了多少只飞天螳螂,不过不得不说的是飞天螳螂手上的镰刀确实挺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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