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幼宁看了看卷宗,严谨的纠正道,随后又发出一声疑惑。
路垚好奇道:
路垚:发生了什么?
白幼宁盯着卷宗皱着眉头回答:
白幼宁:第一个是侥幸脱罪的杀人犯,第二个是刚刑满释放的惯偷,第三个是鸦片贩子,第四个只是个教书先生
白幼宁:这前三个死者都有案底,第四个没有
路击听到这里也觉得有点问题,随即拿过卷宗:
路垚:我看看
白幼宁将卷宗递了过去,两人一起查看卷宗,白幼宁指着一行字:
白幼宁:案发当晚王一刀从相好家中出来,偶遇了教书先生,两人发生肢体碰撞,王一刀觉得被冒犯当场将对方斩杀
路垚将卷宗口供都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开口说道:
路垚:前面三个罪犯都还挺正常的,第四个有点蹊跷
路垚:前三起呢,是谋杀,用大刀斩首;最后一起呢,冲动杀人,用小刀刺穿心脏。虽然都是用刀,但杀人手法不一样,而且这个卷宗行文也有问题
白幼宁托着下巴推测道:
白幼宁:有没有可能是杀红眼了
路垚:白大小姐,你是一个文字工作者,怎么对文字这么不敏感
白幼宁继第一个案子后,又一次被质疑身为记者的专业性。白幼宁气道:
白幼宁:你少废话,到底哪里奇怪了?
路垚指着卷宗上的口供给白幼宁看:
路垚:你看啊,前面三起呢,都是第三人称的客观描述加上第一人称的口述,其中占比大概是三比一;到了最后一起,基本上就没有了第一人称的口述,全是第三人称的客观描述了
白幼宁立马反应过来:
白幼宁:也就是说,第四起是被栽赃的?
路垚:我可没这么说
路垚不对还没完全确认的事实下定论,想出另一种可能性:
路垚: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严刑逼供。前面三起呢,罪犯还算清醒,还能够供述;到了最后一起他已经撑不住了,上面又给了压力,就记他头上咯
白幼宁:但这算违法呀!
路垚对白幼宁的气愤不以为然:
路垚:杀一个是死,杀四个也是死
路垚:只要他认了第一宗,后面结果都一样
白幼宁又拿起卷宗翻了一遍,说:
白幼宁:那这些案子,在法理上是有瑕疵的?
路垚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见怪不怪地说:
路垚:那个年代,想要在上海找到一件没有瑕疵的案件,也很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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