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七岁那年的夏天,好像永远停留在了梧桐树叶的缝隙里。
蝉鸣把空气烤得发黏,教室里的吊扇有气无力地转着,粉笔末在阳光里浮沉,像谁没说出口的心事。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第三次假装不经意地抬眼时,又撞见了江译的视线。
他迅速低下头,耳根漫开一层浅红,手里转着的笔“啪嗒”掉在桌上。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总爱穿白色校服、睫毛很长的男生,会在往后的很多年里,成为我人生里最清晰的注脚。
我们的故事,开始得像所有俗套的青春剧。他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草稿本永远整洁得像打印出来的习题集;我是后排那个总在睡觉的“问题学生”,课本里夹着没看完的漫画,校服领口常年别着一支快没墨的黑笔。本该是两条平行线,却因为一次调换座位,在第三排和第四排之间,隔出了二十厘米的距离。
二十厘米,够我在他低头做题时,数清他落在练习册上的睫毛影子;够他在我被老师点名时,悄悄把写好答案的纸条往我这边推半寸;也够我们在无数个晚自习的沉默里,听见彼此笔尖划过纸张的声响——那声音很轻,却像心跳一样,敲在十七岁敏感的神经上。
暗恋是场盛大的哑剧。
我开始在数学课上假装认真听讲,其实余光全在他握笔的手上;会绕远路去学校后门的小卖部,只为和刚打完球的他“偶遇”;甚至偷偷记住他喜欢的矿泉水牌子,每次体育课都多买一瓶,然后找借口说“买错了”。他好像总是慢半拍,接过水时会说“谢谢”,声音带着运动后的微哑,我却能在那两个字里,品出三分自己臆想的温柔。
直到有天放学,我在自行车棚里捡到他的笔记本。不是那个写满公式的,是本封面画着篮球的软皮本。鬼使神差地翻开,才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我的侧影速写——画的是我趴在桌上睡觉的样子,头发乱翘,嘴角还沾着点口水,旁边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今天又没听课,笨蛋。”
字迹旁边,有个被反复涂改的爱心,浅得几乎看不见。
原来他也在看我。
原来他会记得我上课总打瞌睡,会发现我偷偷在课本上画小人,会在我被篮球队长起哄时,不动声色地把球砸向对方的后脑勺。那些我以为是“巧合”的瞬间,全是他藏不住的在意。
后来我们一起考上了同一座城市的大学,隔着三条街的距离。他学了机械,我读了中文系。会在周末约着去图书馆,他看图纸,我写稿子,中间放着两杯加冰的可乐;会在冬天的雪夜里,挤在同一把伞下往地铁站跑,他的肩膀总往我这边倾斜,半边袖子都湿透了,却问我“冷不冷”;会在毕业季的散伙饭上,被朋友起哄着“喝交杯酒”,他的手指碰到我的手腕时,两个人都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手,脸颊红得比桌上的小龙虾还艳。
谁都没说过“喜欢”。
我们像两只互相试探的刺猬,小心翼翼地靠近,又怕扎伤对方,只好在安全距离里徘徊。我怕我的唐突会打破这份默契,他大概也在担心,那句“我喜欢你”说出口,连朋友都做不成。
直到工作后的第三年,我们在一次项目合作中重逢。他穿着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递名片给我时,指尖的薄茧和当年握笔的触感重叠。那天晚上加班到凌晨,写字楼的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镜面映出彼此疲惫却亮着光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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