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雀归巢
超小超大

第十一章:雏雁绕巢飞 (2-1)

清明时节的苏州,总带着濛濛的雨意。锦雀抱着刚满周岁的雁初,站在忠烈祠的石阶上,看着萧珩将一束白菊放在沈夫人的牌位前。牌位前的铜炉里,新燃的檀香正袅袅升起,混着殿外飘来的杏花香,在空气中漫开淡淡的暖意。

“娘,您看,这是雁初。”锦雀轻轻晃了晃怀里的孩子,小家伙穿着件鹅黄色的小袄,正伸着胖乎乎的小手去够牌位前的供果,“她刚会叫‘外婆’呢,就是发音还含糊,像只小奶猫。”

萧珩将孩子从她怀里接过来,指尖拂过雁初腕间的红绳锦囊——那片锦雀花瓣早已在岁月里褪成浅黄,却被孩子的体温焐得温热。“前几日去楚府旧址,义仓已建成了,”他望着沈夫人的牌位,声音温和如春风,“粮仓的匾额是书铺老者题的,写着‘泽被乡邻’,里面储的新米,够苏州百姓熬过整个饥荒了。”

雨停时,雁初在萧珩怀里睡着了,小脸红扑扑的,嘴角还沾着点奶渍。锦雀看着她鬓边新长出的胎发,忽然想起去年洗三礼时,老者说的那句“有福气”,如今看来,这福气不是锦衣玉食,而是能在安稳的岁月里,听着檐角的铜铃,看着孩子慢慢长大。

入夏后,府衙后院的栀子花开得正好。锦雀坐在廊下,看着萧珩教雁初认花。小家伙刚学会走路,摇摇晃晃地扑向花丛,却被花梗绊了一下,跌坐在草地上。萧珩正要起身去扶,她却自己撑着小手站起来,抓起一朵落在地上的栀子花,举着朝锦雀咯咯笑,花瓣上的露水溅在她鼻尖上,像颗晶莹的珍珠。

“大理寺的信上说,京里那位新科状元,竟是当年楚家走私案里获救的书生。”萧珩将雁初抱进怀里,替她擦掉鼻尖的露水,“他在谢恩折里特意提了沈夫人的功绩,说若不是当年夫人留下的账本,他父亲的冤案怕是永远也翻不了。”

锦雀正在缝补的针脚微微一顿。阳光穿过栀子花丛,落在她膝头的布料上,上面绣着小小的雁形图案——这是给雁初做的新肚兜,针脚虽不如苏州绣娘细密,却带着她亲手缝进的暖意。她忽然想起楚府暗河的潮湿、逃亡路上的饥饿、初到苏州时的惶恐,那些曾以为跨不过的坎,如今都成了滋养生命的养分,让她更懂得珍惜眼前的安稳。

秋日里,书铺的老者带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来府衙做客。少年是老者新收的徒弟,据说祖上曾是楚府的账房先生,当年因不愿参与走私,被楚老爷赶出门去,如今靠着抄书度日。

“这孩子写得一手好字,”老者拉着少年的手,指着桌上的卷宗,“说是想跟着萧推官学刑狱文书,将来也能为百姓伸冤。”

锦雀看着少年拘谨却坚定的眼神,忽然想起自己初到书铺时的模样。那时她握着笔的手总在发抖,是老者一句句教她“心正,则笔正”,才让她在案牍间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底气。“后院的书房里有不少旧卷宗,”她笑着对少年说,“若是不嫌弃,可常来翻看。”

少年深深一揖,眼眶微微发红:“多谢顾夫人。家父常说,楚府的罪孽里,总有清白之人的骨头撑着,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入冬后的一个雪夜,锦雀被雁初的哭声惊醒。小家伙不知怎的发起热来,小脸烧得通红,小手紧紧抓着锦雀的衣襟不放。萧珩披着棉袄去请医者,锦雀抱着孩子坐在床上,一遍遍地用温水给她擦额头,忽然摸到孩子枕下的银花簪——那是她特意找人仿制的沈夫人簪子,缩小了尺寸给雁初当护身符。

“娘,您要护着雁初。”锦雀低头,在孩子滚烫的额头上轻轻一吻,声音带着些微的哽咽,“就像当年护着我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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